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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辅导

发文时间:2017-12-29        信息来源:海淀园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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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权编码】1200237000

  【职权名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辅导

  【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实施主体】海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流程图】详见附件

  【监督方式】88499152  

  【事项类别】其他服务

  【审批对象】企业法人

  【实施机关】海淀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办理处室】科技发展处

  【受理方式】网上办理

  【受理地点】四季青路8号郦城工作区609室

  【申报材料】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由市科委、市财政、市国税和市地税联合颁发的,新企业认定无需提供)

  三、经符合《工作指引》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专项审计报告必须完整,需提供原件。

  四、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五、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

  1、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应提供知识产权清单,并附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

  2、科研项目立项证明材料:已完成的提供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未完成的提供立项报告。

  3、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的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列表说明并提供相关产品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合同等材料。

  4、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列表说明。

  5、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证明材料:(1)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和研发费用辅助账结合公司研发管理情况提供相关制度文件和辅助账,辅助账页较多可择重要页提供。(2)内部设立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和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结合公司科研情况提供有关情况说明和相关协议复印件等材料。(3)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和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结合《科技成果转化法》及公司管理制度提供有关制度文件和有关情况说明。(4)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结合公司管理制度提供科技人员有关的制度文件。

  6、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审查内容】审查材料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审查标准】申请材料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条内容

  【批准形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辅导意见

  【收费依据】不收费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申报截止日之前

  【有效时限】自发证日起三年

附件:流程图